实验室安全制度详细说明
点击: 次 时间:2017-07-31 10:37
一、安全用水、用电制度
1、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断电检查原因,修复后才能使用,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实验室主任处理。
2、使用电器时,不能用湿手、湿物接触电器开关,仪器设备不使用或下班时,应拉闸断电(需连续使用者除外)。
3、用电设备应按规定与漏电保护器连接。
4、电线路接头、断头必须用绝缘胶布包扎好。
5、定期检查电器线路的完好情况。
6、水龙头用后必须关紧,停水时不得将龙头打开待水,以免造成隐患。
7、不准往水槽内倾倒细屑、茶叶渣等杂物以免堵塞下水管。
8、试验完毕,离开工作室前应检查水电开关是否关好。
二、防火、防盗制度
1、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平时要注意偶然着火及化学试验可能起火的因素,定期检查加热电器连接导线、控制器是否完好,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
2、针对情况准备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湿抹布。试验人员应了解灭火器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定期检查。
3、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以满足检测需要为准,化学室内不得大量储存。储存处应阴凉、通风、干燥。储存架应为不易燃物品,储存室由专人加锁管理。
4、检测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加热对象,操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5、发生火灾,分别按下列情况处理:
1)电器设备失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2)化学药品失火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湿布灭火。已酿成火灾,应立即报警,同时组织抢救。
3)下班后与节假日,应关好门窗,防止被盗。
4)新到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训练。
6、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负责人和成 员。
三、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
1、化学药品及易燃、易爆、有毒类重要物品储存分类
a易爆物品:梯恩梯、硝酸、硝铵、迭氮化物等;
b氧化剂:碱金属和氯酸盐、硝酸盐、过氧化物、高锰酸钾等;
c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液氮、液氨、氯化甲烷、氧气、氖、氩、氦、氢气等;
d易燃物品:黄磷、硝化物等,凡闪电小于45℃的物品;
e有毒物品:氰化钾、氰化钠、亚硫酸、有机磷、有机物、氟硫酸钠、四氯化碳、三氯二稀、水银等;
f腐蚀性物品:硝酸、发烟硫酸、三氯化磷、蚁酸、乙酰氯、乙酰溴、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甲醛、焦油酸等;
g放射性物品:铯137、镅241/铍、钴60、独居石、硝酸钍等;
2、以上多种药品和物品应按有关规定分类存放于药品室中,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应了解其性质及保管方法。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应严格按消防条例规定执行,存放药品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房间应阴凉、通风、干燥,并配备必要的防火器材。
4、贵重、剧毒物品应由专人用保险柜加锁保管,并有使用记录。
5、剧毒物品使用后,不得随意排放,应放入废液桶中,按要求集中进行解毒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
6、贵重物品使用后的残渣尽量回收。
7、不同性质的废液,不能放入同一废液缸(桶)中。
8、上述分类药品、物品的购进、取用必须登记,定期清理。
四、化学试验意外事故防止及处理办法
1、试验人员应充分了解化学试剂的物理、化学性质,试验时,精力必须高度集中。
5、接触有毒物品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稀释溶液时必须将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并注意搅拌。
4、打开有挥发性气体的试剂瓶或进行产生挥发性气体的化学试验时,应在通风橱内操作。
5、酸、碱废液必须分别存放,经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对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物质,不得随意倒入废液桶中,须单独存放,解毒处理达标后方能排放。
6、如不慎发生中毒、烧伤,立即送医院治疗。
7、如不慎失火,按防火制度中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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