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批复大豆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相关报道
点击: 次 时间:2017-07-26 10:10
一、概述
农业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农业部北京大豆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同意以746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采购遗传分析系统、超高效液相色谱、高分辨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等11台(套)仪器设备,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二、详细介绍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农业部北京大豆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中国农业科学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报送农业部大豆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请示》(农科院基建〔2016〕3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遗传分析系统、超高效液相色谱仪、高分辨激光扫描共聚焦显微镜、植物荧光成像系统、全自动定氮仪、荧光定量PCR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生物大分子分析仪、高速冷冻离心机、超低温冰箱及冻存管理系统、红光成像光谱仪各1台(套),共计11台(套)。核定概算总投资799万元,其中仪器设备购置费7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01万元,预备费19.9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请据此批复,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工作。要按照相关招标投标管理规定,认真做好招标投标工作。每月28日前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截至当月的项目进度、资金支出等相关信息。同时,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强化按月调度和定期总结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5〕48号)要求,分别于每年1月3日和7月3日前,报送项目全年和半年总结,包括投资安排及到位情况、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监管措施、项目效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有关建议等内容。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同时要按照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开放方案,向社会开放,进一步提高仪器设备利用效率。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0日
(内容来源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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