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设计规则
点击: 次 时间:2016-09-26 10:34
概述
实验室的建设、总体布局和设施应能满足从事检验工作的需要,并以能获得可靠的检测结果为重要依据,且符合所开展微生物检测活动生物安全等级的要求。对影响检测结果或涉及生物安全的设施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应制定成文件。
一、环境设计总原则
环境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考虑:实验室面积与工作量和工作类型匹配;实验室区域与办公区域分开;单方向工作流程,避免交叉污染;
卫生指标项目:洁净工作台或洁净室(十万级、特殊项目百级)
致病菌分离鉴定:生物二级实验室(biosafetylevel2 BLS-2)
二、操作具体要求
1.分区:培养基(溶液)配置区域与洗刷消毒区域要进行物理隔离;
2.单方向工作流程:样品接收(档案)、溶液配制、洁净室、鉴定、洗刷消毒和高压灭菌;
3. 操作者:
(1)要在实验开始前将所有必要的物品置于安全柜内,以尽量减少双臂进出前面窗口的次数;
(2)操作者的双臂应与由上而下的气流相垂直地缓慢进出前面的开口;
(3)在手和双臂伸入到安全柜中大约一分钟后再开始正式工作;
三、仪器设施具体要求
1、物品摆放要求
(1)在工作台面上的实验操作应该按照从清洁区到污染区的方向进行。生物安全柜内放置的物品数量必须保持在最低数量。
(2)放入安全柜内的物品应尽可能地放在工作台后部的边缘位置,并使其在操作中不会阻挡后部吸风槽的的正常回风功能。
(3)II级生物安全柜前面的前吸风槽不能被记录本、仪器设备或其它物品阻挡。
(4)保持所有材料远离玻璃悬窗至少4英寸(10cm)。
(5)在操作期间,避免移动材料,避免操作者的手臂在前方开口处移动。
2、生物安全柜放置位置和使用
(1)在安全柜的后方和左右两侧尽可能留有30cm的空间,利于维护。
(2)在安全柜的上面应留有30~35cm的空间,以便准确测量和更换过滤器。
(3)生物安全柜应远离人员、物品流动以及可能会扰乱气流的地方。
3、生物安全柜的操作和维护
在开始工作以前及完成工作以后,应至少让安全柜工作5分钟来完成将污染的空气(气溶胶)排出的“净化”的过程;生物安全柜的所有维修工作应该由有资格的专业人员来进行。在生物安全柜操作中出现的任何故障都应该报告,并应在再次使用之前先进行维修。
4、紫外线杀菌灯
如使用紫外线杀菌灯,应每周进行表面清洁,以祛除可能影响其杀菌效果的灰尘和污垢。用适宜的玻璃清洗剂,对玻璃悬窗及UV灯管进行清洗。使用紫外线杀菌灯时要注意保护人员眼睛和皮肤避免因不慎暴露而造成伤害。紫外线杀菌灯应定期更换(核查紫外线照射强度,试纸或手持式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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